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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平安证券覃舜宜

说明:本文只针对标的资产为新三板挂牌公司而导致的程序和实体方面的特殊性进行探讨,对于上市公司收购标的资产的普遍性问题只在相应部分提及,不展开探讨。

一、上市公司收购挂牌公司的适用法律二、上市公司收购挂牌公司的流程和时间表

注:停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时间不必绝对同步,可根据各方实际情况择机进行,相关事项的进展处于同一阶段即可。

三、上市公司收购挂牌公司涉及的股转系统程序(一)挂牌公司股票暂停转让

、法律规定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下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下称“《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等有关规定,“挂牌公司发生下列事项,应当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暂停转让,直至按规定披露或相关情形消除后恢复转让:

、预计应披露的重大信息在披露前已难以保密或已经泄露,或公共媒体出现与公司有关传闻,可能或已经对股票转让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涉及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政策咨询、方案论证的无先例或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重大事项,或挂牌公司有合理理由需要申请暂停股票转让的其他事项;

……

4、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主动申请终止挂牌;

……”

挂牌公司应明确恢复转让的最晚时点,暂停转让时间原则上不应超过3个月。挂牌公司应在暂停转让生效日的前一日披露股票暂停转让公告,此后应当至少每0个转让日披露一次未能复牌的原因和相关事件的进展情况。

暂停转让情形在最晚恢复转让日前仍无法消除的,挂牌公司应办理延期恢复转让申请,挂牌公司应明确延后最晚恢复转让日,延期原则上不应超过3个月。主办券商最迟应于最晚恢复转让日的前个工作日向股转公司提交申请,并于最晚恢复转让日的前个工作日披露延期恢复转让公告。此后,应当至少每5个转让日比照上述要求进行一次信息披露。

、操作要点

上市公司收购挂牌公司控股权构成重大事项,对股票转让价格会产生较大影响,或者相关重组事项需要咨询有关部门的,挂牌公司应申请股票暂停转让。申请时机可与上市公司同时停牌或至少在上市公司就收购事项召开第一次董事会前申请停牌。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挂牌公司采取做市转让还是协议转让,都需要申请股票暂停转让。但是,如果挂牌公司的股东所持股份均在锁定期内,无法进行股票交易,且交易方式为协议转让,未及时申请暂停股票转让,不会被视为违规。

3、案例参考:楚天高速收购三木智能,三木智能未及时申请股票暂停转让

06年5月6日,三木智能股票挂牌,06年6月日,三木智能股票暂停转让。经与三木智能主办券商沟通,获悉未及时暂停转让的原因为主办券商认为三木智能的交易方式为协议转让,且发起人所持三木智能股份均在锁定期内,不会发生股票交易事项,故无需暂停转让。后经主办券商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沟通,三木智能股票于06年6月日暂停转让。

三木智能在挂牌后虽未及时暂停转让,但由于其股票交易方式为协议转让,且各股东所持股份均在锁定期内,自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至今,三木智能未发生过任何股票发行、股票交易、增资、股东变更等事项,不存在因股票未及时暂停转让而导致股价异常波动或出现内幕交易的情形,未因此而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此后,三木智能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之规定,每0个转让日披露一次进展情况,符合法律规定。

(二)变更公司形式与终止挂牌

由于交易的需要和法律的限制,挂牌公司常常需要变更公司形式并终止挂牌,两者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故合并在一起分析。

、法律规定

根据《公司法》(03年修订)第78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根据《公司法》(03年修订)第4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做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根据《业务规则》.8条规定: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挂牌前十二个月以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进行过转让的,该股份的管理按照前款规定执行,主办券商为开展做市业务取得的做市初始库存股票除外。因司法裁决、继承等原因导致有限售期的股票持有人发生变更的,后续持有人应继续执行股票限售规定。

根据《业务规则》、《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等有关规定,“挂牌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终止其股票挂牌:

……

、终止挂牌申请获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

……”

、适用情形

()股东人数不符规定

如果上市公司拟收购挂牌公司00%股份,则上市公司将成为挂牌公司的唯一股东,挂牌公司将不再符合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两名以上股东的规定,因此也将不再满足挂牌条件,须终止挂牌,并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如果交易要求保留挂牌公司的身份,可以由收购方及其关联方(至少两个主体)共同收购挂牌公司全部股份,便可免于终止挂牌和变更公司形式。

()股份转让限制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挂牌公司存在如下股份转让限制情形的,须终止挂牌,并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改制为股份公司不满一年,上市公司拟向挂牌公司发起人股东收购股份;

挂牌不满3年,上市公司拟向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收购的股份数量超过其持有的非限售股股份数量;

董监高持有挂牌公司股份,上市公司拟向其收购的股份数量超过其持有的非限售股股份数量。

此外,如果挂牌公司的股东曾经在非公开发行中承诺自愿限售,在挂牌公司终止挂牌并变更为有限公司后,此承诺是否继续有效,以及相应股东的股份如何处理,暂无成熟案例。可以考虑的变通方法是,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变更承诺的议案,从而解决股份自愿限售问题。

(3)为满足交易诉求导致不符合挂牌条件

如果挂牌公司本身为控股平台,不实际经营业务,上市公司直接收购该挂牌公司的子公司,导致挂牌公司不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也需要终止挂牌,但不需要变更公司形式。

3、操作要点

根据证监会重组委审核的上市公司收购挂牌公司的反馈意见,标的资产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和公司组织形式变更等需要履行的内部和外部审批程序及其是否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和应对措施,也是常见的反馈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终止挂牌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向股转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的申请。为了保障交易双方的利益,一般在交易协议中约定在本次交易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后,挂牌公司再向股转公司提出终止挂牌申请。并且,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以附条件申请终止挂牌为妥,如:《拟附条件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终止挂牌的议案》。

在变更公司形式时,部分省市工商管理部门(如深圳)要求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的先办理公司组织形式和公司名称变更的手续,再办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手续,即分两次办理而非一次性办理。在挂牌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需要股东会作出决议,并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再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变更公司形式和终止挂牌并不是上市公司收购挂牌公司的必要程序,只是由于股份限售以及其他因素而进行的技术处理。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仍可保留挂牌公司的身份,如:挂牌公司在挂牌多年后,大部分股份可流通,上市公司购买大部分股权不存在法律障碍。

4、案例参考

()上市公司联合关联方收购挂牌公司,保留其挂牌公司身份

天山纺织拟购买嘉林药业00%的股权。考虑到嘉林药业为股份有限公司,应有两个以上的股东。因此,交易各方约定先由天山纺织新设立一个全资子公司,并由天山纺织指定该全资子公司承接嘉林药业%的股权,嘉林药业其余99%的股权由天山纺织自行承接。

此外,大智慧采取母子公司共同收购挂牌公司的形式,联合全资子公司收购湘财证券00%股权,也无需变更公司形式与终止挂牌。

()上市公司收购后,挂牌公司主体无持续经营能力

新冠亿碳是控股型的挂牌公司。东江环保在收购新冠亿碳时,直接收购其全资子公司南昌新冠00%股权及合肥新冠00%股权。收购完成后,新冠亿碳不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因此申请终止挂牌。

(3)挂牌公司在重组时因股份限售而申请终止挂牌并变更公司形式

挂牌公司挂牌未满一年,上市公司拟收购00%股权,或拟收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的股份,挂牌公司需终止挂牌后申请变更公司形式,如三木智能、华苏科技、铭特科技等。

(三)信息披露

、法律规定

上市公司收购挂牌公司时,挂牌公司应按照《业务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关于申请挂牌期间公司信息披露相关问题的通知》、《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规定履行必要程序及信息披露,上市公司应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上交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和《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06年9月修订)》、《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06年9月修订)》等规定履行必要程序及信息披露。此外,对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挂牌企业,还需履行必要的资产评估及国资审核程序。

、操作要点

在证监会重组委审核的上市公司收购挂牌公司的反馈意见中,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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